关于开展推荐2018年度全国、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和评选宿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 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02 21:29:01 来源:本站作者: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宿妇〔2018〕100号


关于开展推荐2018年度全国、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和评选宿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

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妇联、各园区妇工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以榜样力量引领激励全市广大妇女立足本职岗位,坚定信念,凝聚力量,开拓进取,以实际行动奋力完成安徽省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全国及省妇联通知要求,根据《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妇厅字〔2017〕11号)、《安徽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安徽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皖妇〔2017〕36号)、《宿州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宿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宿妇〔2017〕105号,以下简称三个《暂行办法》),市妇联决定启动2018年度全国、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和全国、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推荐工作,同时开展宿州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宿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和评选名额

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1名,全国三八红旗手1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1个;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1名,省三八红旗手6名,省三八红旗集体1个

评选宿州市三八红旗手标兵6名,宿州市三八红旗手35名,宿州市三八红旗集体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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