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评选表彰安徽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皖妇儿工委办[2021]16号)有关要求,在县区妇儿工委和有关成员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市妇儿工委办审定,省妇儿工委办初审,拟推荐安徽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3个,安徽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个人6名。现对拟推荐表彰安徽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
先进集体:
1.宿州市统计局社会科
2.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3.中共砀山县委组织部
先进个人:
1.顾 雪 中共宿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副科长
2.刘 波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科长
3.冉 昊 宿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4.汪 琳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5.熊 鹏 宿州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市妇儿工委办主任
6.张真理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科长
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8日至14日(工作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向市妇儿工委办口头、书面或来电反映。
地址:银河一路政务新区主楼1030室
电话: 2970189 邮政编码: 234000
宿州市政府妇儿工委办
2022年2月8日
上一篇 公 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