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落实反馈的指导性建议要求》的有关要求,本次拟救助患有宫颈浸润性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10人,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
按照救助标准,经各级妇联组织层层核实、申报,现将拟申报救助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4年 11月29日- 12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救助人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宿州市妇联反映。
联系电话:0557-3028048
联系地址:宿州市政府主楼1034室
宿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