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妇联传达学习《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 行为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1-11-09 11:41:00 来源:作者: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为规范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精神,118日,区妇联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

会上,分管负责同志认真传达了《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精神,并强调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意见》精神要求,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传播正能量,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最后区妇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强调,党员干部要按照《意见》要求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对标对表,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是全体人员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散布、不转发”,不组织、参加各类非法、反动的网络论坛活动;二是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意见》要求,担负领导责任,积极传播正能量;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对以职务身份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上注册账号、建立群组的,应当向党组报告,共同创建良好、正面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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