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埇桥区芦岭镇4名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贫困妇女收到了一万元的全国妇联“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感谢党、感谢妇联,给我送来了1万元救助款。不仅解决了家里的燃眉之急,也增强了战胜病魔的勇气!”这是该镇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发自内心的朴实话语。
芦岭镇妇联本着贴近妇女、有所作为的原则,最大限度把这一项惠及贫困妇女的公益项目办实办细,让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妇女受益,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并做到“两个明确”。
一是明确镇村责任。村(社区)妇联干部发挥网格作用,走访入户、宣传摸底。镇妇联由专人负责两癌救助项目的落实,认真做好摸底、登记、建档、实施救助等各个环节工作。全镇建立了两癌妇女患者信息资料库和受助群体信息资料库,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增强了救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明确审核条件。按照政策要求,明确救助对象为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农村低收入妇女。将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妇女作为重点摸排对象。
近三年来,全镇累计摸排低收入妇女两癌患者28人,共落实救助患病妇女10人,其中农村户口7人,城镇户口3人,发放救助金10万元、慰问金3万元。
下一步,芦岭镇妇联将继续加大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民生工程宣传力度,抓好困难妇女“两癌”救助摸底申报工作,把党的惠民政策宣传好、落实好,持续为广大妇女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提升妇女幸福感获得感,为乡村振兴贡献巾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