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先进典型 拟推选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12 08:00:00 来源:作者: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按照妇联、农业农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先进典型推荐活动的通知》(宿妇〔2023〕16号)要求,在各县区妇联与农业农村部门联合推荐的基础上,经妇联、农业农村共同审核,现对2023年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先进典型(市“美丽庭院”、市级农村产业女性带头人拟推选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912-18日)。如有异议,请于918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妇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于及时反馈情况。

公示电话:0557-3028781

通讯地址:埇桥区银河一路市政务中心主楼1042室

   箱:szsflfzb@163.com

 

附件:

1.“美丽庭院”候选名单

      2.级农村产业女性带头人候选名单

 

附件1.doc

附件2.docx


宿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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