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推荐2016年度全国(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和评选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活动的通知》(宿妇〔2016〕92号)要求,市妇联精心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各县(区)妇联、各园区妇工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严肃纪律,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选好、选优,确保质量。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体现社会性、广泛性、先进性。经研究,拟表彰市三八红旗手标兵6名、市三八红旗手35名、市三八红旗集体15个,现向社会公示,请予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公示时间:2017年2月28日—3月4日
受理电话:0557—3040506
附件:拟表彰的全市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名单
宿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2月28日
附件:
拟表彰的全市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名单
一、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名单
陈秋菊 砀山县妇幼保健所(院)副院长
邵 红 灵璧县妇联副主席
李丹凤 安徽省天和鞋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张 洋 萧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股长
张秀珍 埇桥区杨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李 玲 宿州市文化馆馆长
二、市三八红旗手名单
李文静 砀山县良梨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刘晓妹 砀山中学高级英语教师
毛 艳 砀山县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赵春婷 砀山县实验小学教导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