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妇〔2020〕2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宿州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宿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20 09:16:00 来源:作者: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各县区妇联、各园区妇工委、市直妇工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榜样力量引领激励全市广大妇女立足岗位,坚定信念,凝聚力量,开拓进取,根据《宿州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宿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宿妇〔2017〕105号,以下简称《办法》),市妇联决定开展2019年度宿州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宿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和评选名额

评选宿州市三八红旗手标兵6名,宿州市三八红旗手35名,宿州市三八红旗集体15个。

二、推荐和评选方式

根据《办法》要求,2019年度宿州市三八红旗手评选工作通过组织推荐和社会化推荐两个渠道开展。

1.组织推荐。各县区妇联、各园区妇工委、市直妇工委为候选人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择优等额向市妇联推荐。2019年度组织推荐市三八红旗手30名。

2.社会化推荐。市妇联在“宿州女性”微信设立市三八红旗手推荐平台,社会各界可以通过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等形式参与活动。2019年度社会化推荐市三八红旗手5名。

三、评选条件和要求

参评宿州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宿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人员和单位须符合《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体现新时代新要求: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实践。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深化改革实践中作出突出贡献,在创新社会治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在妇联组织开展的“巾帼建新功”系列工作中,成绩突出,典型示范作用明显,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3.广泛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身体力行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在消除性别歧视、保障妇女权益、树立良好家风、促进妇女全面进步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为更好地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4.获得过的荣誉、奖项和比例必须符合评比表彰工作有关规定。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各推荐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即可启动评选表彰工作,层层发动群众踊跃参与,公开社会推荐渠道,丰富群众参与方式,确保活动在群众关注、支持、参与和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征求意见。各推荐单位要按照《办法》有关要求对拟推荐人选和单位在政治及业绩表现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无异议后,在县级以上媒体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公示,广泛听取各界群众意见。

(三)择优推荐。各推荐单位根据评选工作要求,严格遵守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在层层遴选的基础上,按照所分配名额择优进行推荐,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等材料,审核无误后按时上报。

(四)审核评定。宿州市三八红旗手评选办公室负责组织评审会,对三八红旗手标兵和社会化推荐三八红旗手进行评定,按照评选条件对组织渠道等额推荐的三八红旗手(集体)进行资格审核,最终结果将报市妇联党组审议通过。

(五)表彰宣传。宿州市妇联将于2020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举行表彰活动,在主流媒体、网络及新媒体全面生动地宣传展示优秀典型事迹,开展年度巡讲活动,组织互动交流,深化三八红旗手的典型示范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推荐单位要将评选表彰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团结引领广大妇女以实际行动“砥砺奋进新时代 巾帼聚力建新功”,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研究部署、扎实有序推动,促使妇女群众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思想境界,奋发有为,追梦圆梦。

(二)精心组织。各推荐单位要精心组织本单位、本系统的评选活动,结合本地实际,发动群众参与,创新方式方法,拓宽覆盖领域,重心下沉基层。要按照评选表彰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评选、审查、公示等各个环节,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深入宣传。各推荐单位要充分运用全媒体资源平台的传播优势,通过线上线下融合一体的集中宣传,在主流媒体、网络及新媒体全面生动地宣传展示优秀典型事迹,开展巡讲活动,组织互动交流,广泛传播三八红旗手事迹,扩大社会影响力。要组织各级三八红旗手优秀典型深入社区、村镇、校园、企业、军营等开展巡讲、座谈,引导广大妇女向优秀典型学习。要注重挖掘宣传典型,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力量和感召作用,引领广大妇女见贤思齐,奋斗新时代。

(四)全年推进。各推荐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将三八红旗手评选表彰和宣传活动贯穿全年。既要抓住“三八”国际妇女节等重要节点,隆重开展丰富多彩的表彰和宣传活动,又要注重日常的创评结合,利用行业特点和有利契机,适时开展各类宣传表彰活动,持续扩大三八红旗手评选表彰和宣传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影响力,为引导妇女群众切实发挥半边天独特作用、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作出新贡献。

联系电话:3028167(市妇联宣传部)、3028781(市直妇工委),邮箱地址:sz.women@163.com

 

附件:1. 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宿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1月19日


附件1

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1.登记表。各推荐单位要严谨填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市三八红旗手、市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附件3-5),表内事迹填写在500字以内,并以A4纸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2.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有关材料。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除登记表外,还需提供3000字事迹材料(电子版)。

3.县区、园区评选材料请于2020年2月21日前报送市妇联宣传部(市妇联1038室);市直单位评选材料请于2020年2月21日前报送市直妇工委(市妇联1042室)。上报时除纸质表格外,还需报送所有登记表格的电子版(可从宿州妇女网公告栏下载),邮箱地址:sz.wome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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